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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关于2018年重点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银支付【2018】51号文,以下称《指导意见》),布置2018年支付清算市场大检查。在《指导意见》中,央行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备付金、收单商户管理、支付信息真实性、条码业务以及单标外币卡使用情况都列入了重点抽查。中央银行支付结算部发布了《2018年重点抽查指引》(银发〔2018〕51号,以下简称《指引》),2018年对支付结算市场进行了大检查。《指导意见》将无证支付业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准备金、商户管理、支付信息真实性、条码业务和使用单一标准外币卡纳入重点抽查。
第一次抽查包括: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重点抽查许可证持有机构为许可证持有机构违法活动提供的支付服务。
第二次抽查:中央银行将重点抽查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多级单位银行账户主账户和子账户的开立。
第三次抽查是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储备资金集中存放比例的通知》,重点抽查支付机构和储备银行是否按照规定比例集中存放客户储备资金。
第四次抽查内容:
1.对于收单机构的商户管理,关键的抽查是商户是否使用app实现“二次清算”;检查小微企业管理情况,检查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和信用卡收款上限是否按要求审核。
2.条码支付业务管理方面,我们将重点抽查业务资质合规性、银行间交易管理和额度管理。
3.中国单一标准外币卡的发行和使用。重点抽查仅限于境外消费等业务,以及银行和支付机构是否通过与境外机构合作,变相提前让境外机构从事人民币银行卡清算业务。
4.支付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重点抽查三者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传递真实、完整、有效的交易信息和支付指令。
5.关于支付业务系统的接口管理,我们将重点关注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接口使用管理和“断开”。我们将重点关注支付机构是否已停止为银行间结算增加直接关联的支付产品或服务,现有业务是否已逐步向合法清算机构转移。
6.在托收业务管理方面,我们将重点对授权和协议管理、托收业务范围和接口管理进行抽查。
第五次抽查:取消或暂停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
第六次抽查:再支付清算系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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